小动物运输
目前东航仅开通了中国境内始发国际航班的特殊旅客服务申请,如需申请境外始发此类服务,请您咨询当地营业部。
小动物运输服务办理须知
一、定义:
小动物是指家庭驯养的小狗、猫、鸟。野生动物和具有形体怪异或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蛇等,不属于小动物范围。
二、数量限制:
每名旅客同一航班只可托运一只小动物。
三、运输文件要求:
1.国内航班
(1)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小动物疫苗注射证明。
2.国际航班
(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2)相关政府(目的地/中转地)核发的有效输出/输入文件。
(3)有关当局核发的有效健康声明书及狂犬病疫苗注射证明书。
(4)妥善的备齐所有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要求的入境许可、健康声明书及疫苗注射证明。
(5)任何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政府要求的额外特殊文件。有关证件要求可参考《TRAVEL INFORMATION MANUAL》,或咨询相关国家的领事馆或大使馆,或通过相关国家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四、申请航班范围:
1. 旅客可以申请由东、上航实际承运,且挂东、上航航班号的直达航班。开通此项服务的机场烦请查阅“信息服务-机场服务-服务内容“版块(http://www.ceair.com/guide2/jcxx/index.html ),未设有氧舱机型无法载运小动物,且存在机型临时变动的情况,详细情况请以始发当天机场查询结果为准。
2. 在小动物运输途中的任何航点,预报温度将在摄氏零下12度(含)以下或摄氏30度(含)以上的范围内(具体温度信息以旅客提出申请当日中国气象网公布的旅客乘机当日温度预报信息为准,查询网址:http://www.cma.gov.cn/ (It's a external link, will open in a new window and maynot meet accessibility guides.),境外始发航班以当地气象机构网站查询温度信息为准),不允许受理小动物托运。
温馨提示:航空运输中气温条件对小动物安全运输起到很大的影响,为了旅客爱宠的生命安全,小动物运输温度以实际承运当天的最高或最低温度为准。
五、申请时限:
旅客最晚在航班计划离港时间前48小时申请
六、申请方式:
携带小动物相关证明前往东航直属售票处、拨打95530或访问官网/APP/M网站提出小动物运输申请,填写《小动物运输申请书》。 对于通过官网/APP/M网站申请服务,由旅客在线填写《小动物运输申请书》,并提交服务预订申请。东航将根据航班起飞日期确认申请,并与申请人联系(每日09:00-19:00)。请您在提交申请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络。如果您在提交申请后4小时(不含上述非工作时间)仍然没有接到东航工作人员的确认电话或短信,可能是由于网络原因或系统延迟造成提交失败,请您尝试再次提交申请或直接拨打95530。
※温馨提示:您在网站上填写的仅是申请书,该服务尚未办理成功。申请结果以工作人员回复为准。工作人员为您办理成功后,会将办理好的《小动物运输申请书》发送到您的邮箱,此申请书是您托运小动物的唯一凭证,请您务必按要求打印。小动物是否予以运输,将最终以机场现场确认为准。
携带小动物相关证明前往东航直属售票处、填写《小动物运输申请书》。
七、服务费用:
小动物及其容器和携带食物重量,按逾重行李及相关规定在机场交付费用。
八、机场办理方式:
请您携带打印好的一份《小动物运输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小动物检疫证明,国际航线还需携带相关国家(地区)运输小动物出境、入境和过境所需的有效证件,包括出入境或过境许可证及入境或过境国家(地区)所规定的其它证件,于航班起飞前90分钟到达始发站机场缴纳小动物托运服务费用,并办理乘机登记手续。
九、乘机须知:
1. 每个独立包装的小动物及其容器合计重量(含食物和水)不得超过32千克(kg)。
2. 请您为小动物准备专用航空托运容器,具体要求如下:
(1)应为专用航空小动物托运容器,必须由坚固材料制成且顶部固定,至少三面通风,小动物容器的门必须有锁闭装置,且为坚固的金属材质,箱门关闭后,应可有效的防止小动物自行打开门逃逸(见图-1)。
图-1
(2)小动物容器的通风口应为金属材质并牢固安装在容器上(见图-2),如通风口非金属材质则须为圆型或其它形状透气孔。
图-2
(3)小动物容器所有配件(包括螺母、门闩、铆钉以及锁具等)必须牢固且性能良好。
(4)小动物容器应具备突起边缘或者把手,以便分拣及装卸过程能够进行正常的搬运。
(5)小动物容器底部平稳,能够固定在平整的面上而不滑动。如选用带轮子的小动物箱,需要预先将轮子固定或将轮子拆除,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小动物箱不滑动。
(6)小动物容器的尺寸必须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活体动物条例,保证小动物箱空间应足够大,小动物可在箱中自由站立或坐下、转身和以正常姿势躺卧(见图-3)。
图-3
① 尺寸说明:
A:由鼻尖至尾巴根部长度;
B:由肘至地面高度;
C:小动物的最大宽度;
D:由地面至耳尖或头顶。小动物自然站立时耳朵不可触及箱顶。
② 小动物箱尺寸:
长度 =A + 0.5B
宽度 =C x 2
高度= D
(7) 保证空气流通,不致使小动物窒息。
(8) 能防止粪便渗溢,以免污染飞机、机上设备及其它物品。小动物箱内部必须铺上吸水性衬垫。吸水性衬垫不要使用含有毒性物质的物品(例如报纸等)。
(9) 每个载运小动物容器只能装一只小动物。
(10) 远程航线(超过6小时)的航班需配有小动物饮水器。
3. 请您妥善包装小动物容器,具体要求如下:
(1)锁闭装置两边均必须使用自锁式尼龙扎带加固(见图-4),以扣紧为宜。扎带规格建议宽长在3.6x100mm以上(见图-5)。
图-4
图-5
(2)小动物容器外必须使用尼龙防护网。网套网格孔径大小应以动物头部钻不出为准,绳子直径在2mm以上;防护网必须捆扎牢固,扎口位置应避开宠物箱门,并不影响宠物箱平稳摆放。收运时必须确保防护网没有破损。
(3)在使用防护网的容器外必须采用打包带打包时。中号箱(容器体积规格大于等于81×55×58cm,小于91×60×66cm的为中号箱)顶部及底面每面至少横、竖各捆扎2匝,呈“井”字形,大号箱(容器体积规格大于等于91×60×66cm)顶部及底面每面至少横、竖各捆扎3匝,打包带分布均匀,为避免打包时翻转宠物箱惊扰小动物,箱体侧面不进行横向打包,侧面的打包带均须呈竖状平行状态。要求打包时将打包带穿过箱门网格及防护网格,从一个格中伸进去,从下一个网格伸出来,间隔均匀,起到将箱门和箱体、防护网兜固定在一起的作用。同时使用自锁式尼龙扎带将打包带和宠物笼门进行固定(见图-6)。
图-6
(4)因托运小动物尺寸过大,其对应的专业航空小动物托运容器超过托运行李尺寸规定的(即三边之和大于203CM)的,则不可作为行李托运,建议旅客通过货运渠道办理小动物航空运输。
4.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不得带入客舱,必须装在货舱内运输。旅客对托运的小动物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正常运输条件下小动物受伤、患病、逃逸和死亡,东航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小动物运输不予办理声明价值服务。
6. 下列情形之一,将拒绝运输小动物:
(1) 在长距离飞行、中途不着陆的航班或某种机型的货舱内不适宜运输小动物时。
(2) 不符合本条款第2项规定的装运小动物的容器。
(3) 处于怀孕状态或在48小时内分娩的小动物。
(4) 出生不足6个月的小动物。
(5) 扁鼻犬和扁鼻猫、凶猛犬类、对高温高空环境不适的犬类以及其他不适宜航空运输或东航根据其自身条件判断无法确保可以安全运输的小动物。包括但不仅限于:梗犬、猴面犬、拳师犬、斗牛犬、獚犬、獒犬、巴哥犬、马士提夫犬、美洲斯塔福德犬、美洲嚣犬、波斯顿小猎犬、布鲁塞尔格里芬犬、西班牙猎犬、英国玩赏曲卡犬、英国玩具猎鹬犬、骑士查理王猎犬、查理士王小猎犬、斗牛马士提夫犬、比利时粗毛犬、阿芬平嘉犬、拉萨犬、恶霸犬
(6)在小动物实际承运当日,运输途中任何航点温度(最低或最高)在摄氏零下12度(含)以下或摄氏30度(含)以上的。
7.以下小动物容器样式不允许办理小动物托运
(1)完全由铁丝网焊接的小动物箱(见图-7)。
图-7
(2)小动物箱的门由塑料或玻璃纤维制成(见图-8)。
图-8
(3)组合式小动物箱(见图-9)。
图-9
(4)小动物箱上方有门或者通风口(见图-10)。
图-10
(5)折叠式便携小动物箱(见图-11)。
图-11
(6)小动物容器由软质材料制成或其通气格栅为软质塑料(判断方法:用手按压时,箱体或格栅被按压部位发生明显内凹或变形)。
十、 变更与退票 :
1. 已订妥小动物托运服务的旅客,如变更航班、日期或取消服务,须在航班起飞48小时(含)前联系95530办理变更。变更客票后如仍需此服务,请按申请程序重新办理服务手续。
2. 变更或退票须按客票使用规定办理。
3. 如已被受理小动物运输申请,但实际承运当天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前致电95530申请退票或改期;对于已经到达机场的旅客须由东航现场工作人员开具相关情况说明后申请退票或改期。
十一、宠物进入中国的检疫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对各空港口岸入境的宠物提出新的检疫规定,新规定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此,东航特别提醒您:
(1)携带入境的宠物仅限犬或者猫(含残疾人携带的服务犬),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
(2)携带宠物入境应当向中国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3)宠物应当具有电子芯片,芯片须符合国际标准ISO 11784和11785,15位微芯片代码只包含数字,并确保可被读写器读取。如芯片不符合标准,应自备可以读取所植入芯片的读写器。
(4)除以下情形的宠物可免于隔离检疫外,入境宠物应在海关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
a.来自19个指定国家或地区,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携带入境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b.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指定国家或地区以外的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IU/ml以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c.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5)携带需隔离检疫的宠物,应当从建设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中国海关总署官网会公布并及时更新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名单。截止至新规执行之日,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如下:
口岸名称 | 机构名称 |
北京首都机场 | 首都机场海关 |
北京西站 | 北京西站海关 |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 虹桥国际机场海关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上海火车站 | 车站海关 |
上海国际客运中心 | 浦江海关 |
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 | 吴淞海关 |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 乌鲁木齐机场海关 |
阿拉山口 | 阿拉山口海关 |
(6)如宠物未按以上规定入境,海关予以限期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的,东航为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具体检疫要求请登录中国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 ,查阅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